从[工程(F)]菜单中选择[系统设置],点击[主机],然后打开[IPC设置]选项卡。
选择[保存错误消息]复选框,在[保存在]列表中选择保存错误消息的位置。(例如,CF卡)
在[已保存的项目数]栏定义一个文件中保存的错误数。
在[需保存的文件数]栏定义将在文件夹中保存的文件总数。
在文件保存的错误数量达到极限后,系统会自动创建下一个文件。一旦在文件夹中创建了所有日志文件,会删除最旧的文件,同时为新错误消息创建新日志文件。
在[文件名]栏键入0到16个单字节字符的文件名。文件名的定义如下。
(任意文件名)[日期-时间]_[ID].[扩展名]
日期-时间:yyyymmddhhmm
ID:这是文件ID,使用从0到[需保存的文件数]之间的一个值自动分配。
扩展名:“log”
例如,当日期是2006年1月14日4:18 PM,文件名就是:"Test200607141618_0.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