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8 设置步骤 - 定义矢量字体和标准字体

这些是通常使用的字体。

矢量字体可以在文本不出现锯齿的情况下任意放大。标准字体则在字符大小很小时也能很好地显示。

  1. 在GP-Pro EX的[系统设置]窗口中点击[字体],显示[字体]工作区。

     

    • 如果工作区中未显示[系统设置]选项卡,请在[查看(V)]菜单中指向[工作区(W)],然后点击[系统设置(S)]。

  2. 在[工程中使用的字体]下勾选[中文(简体)矢量字体]复选框,添加字体。

  3. 选择复选框时弹出如下消息。

    点击[是],当字体超出[字体区]时使用画面区,或者按照步骤4,调整字体区。这将确认选择的字体还将使用画面区。如果点击[否],将取消字体添加。

  4. 清除不使用字体的复选框。这可以让字体区中有更多可用空间。

  5. 例如,向画面添加简体中文文本。本例假设您在操作系统中已经启用了中文(简体)字体。将文本放在绘图区中,双击打开[文本]对话框。在[字体类型]中选择[矢量字体]。在[显示语言]中选择[中文(简体)]。在文本框中,使用拼音输入文本。然后点击[确定]关闭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