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程序在非正常状态关闭时,会在“backup”文件夹中创建备份文件。当您重新打开GP-Pro EX和恢复文件存在备份文件夹中时,将显示如下对话框。
使用工程恢复文件
选择您想修复的文件。勾选[恢复]复选框,点击[下一步(N)]。
文件被修复且以“自动保存的文件”打开。启动后,会自动删除备份文件夹中的文件。
从[工程(F)]菜单中选择[另存为(A)],用指定的文件名将文件保存到指定的位置。
在不使用工程恢复工程文件的情况下启动GP-Pro EX
选择无需修复的文件并点击[删除]。将删除自动保存在“备份”文件夹中的文件。
点击[下一步(N)],像往常一样启动工程文件。将以其最近保存的状态打开工程文件。
如果您在未删除的情况下点击[下一步(N)]并正常启动GP-Pro EX,下一次当您启动GP-Pro EX时该对话框会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