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P-Pro EX中创建的文件被称为“工程文件”。
工程文件集合了各种信息,包括创建的画面、人机界面机型、控制器/PLC驱动程序、字体和其他设置。
一旦将工程文件传输到人机界面,人机界面即显示画面并与控制器/PLC通讯,这样您就可以执行操作。
画面类型
工程文件主要由两种画面组成:基本画面和窗口画面。
基本画面是切换画面后显示的画面。要在人机界面上显示画面,一定要使用基本画面。
窗口画面是在基本画面上层显示的画面。使用键盘输入或其他需要在基本画面上临时显示画面的其他功能时,会用到此画面。
12.3 显示窗口
基本画面
画面大小是固定的。画面大小取决于选择的人机界面。
窗口画面
可在人机界面屏幕尺寸范围内更改窗口画面的大小。
例如,
逻辑画面、功能块和I/O画面用于创建逻辑程序。
30.2.3 逻辑画面各部分名称
31.1.1 将地址(变量)映射到I/O端子
30.8.1 创建功能块
一个工程中允许创建的画面数量取决于人机界面和每个画面中的数据量。
可创建的最大画面数量如下。
画面类型 |
可创建的最大画面数量(画面号范围) |
---|---|
基本画面 |
1~9999 |
窗口画面 |
1~2000 |
逻辑画面 |
MAIN、INIT、SUB-01~SUB-32 |
功能块 |
ID:001 ~ ID:128 |
保存已创建画面数据的区域([用户画面区])其最大容量取决于人机界面的机型。
1.5 支持的功能
每画面的最大容量大约为1MB。不能创建一个超过该容量的画面。
画面上允许使用的数据量取决于绘制的部件、部件数量以及定义的功能。
如需查看画面的内存容量,从[工程(F)]菜单中指向[信息(I)],并点击[工程信息(I)]。在对话框中选择[存储器使用率]。
一个画面上允许设置的部件和功能数是有限的。详情请参阅以下内容。
2.2 可以设置的数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