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消息的显示方向和显示顺序可以更改。

显示顺序
从[按触发日期的逆序]、[按发生次数的顺序]、[按累计时间的逆序]、[按级别和触发日期的逆序][按级别和发生次数的逆序]或[按报警注册的顺序]中选择报警消息的显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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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显示模式]设置为[活动]或[历史]时,可使用排序功能。如果设置为[日志],排序功能不起作用。
打印或保存为CSV时,数据按触发日期和时间进行排序。即使选择了不同的排序方式,也不会按此显示顺序打印或保存为CSV。
如果更改了人机界面的时钟(将时间回拨),则即使选择了[按触发日期的逆序],也不会按此对报警消息进行排序。消息将按其发生顺序进行显示。
逆序显示
按照相反的[显示顺序]显示项目。